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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服务不安全 新华三体系化服务赋能关基安全
发布时间:
2021-11-23
新华三凭借多年安全服务实践经验,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全生命周期架构,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的全生命周期划分为规划期、建设期、运营期三个阶段,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针对各个阶段提供对应的安全服务。
“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条例》(以下简称“关基条例”)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是责任主体,并对运营者的安全保护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从管理角度,要求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网络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拟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
2、从安全能力建设角度,要求运营者组织推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
3、从运维角度,要求运营者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同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
4、从人员能力角度,要求组织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5、从监管角度,要求运营者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问题,并按照保护工作部门要求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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